9. 我就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,買下了在亞拿突的那塊田地,稱了一百九十三克銀子給他。
10. “我在契約上簽了名,把契封好了,又請了證人作證,就用天平把銀子稱給他。
11. 然後我取了買賣契約,一份是封好的,一份是沒有加封的,上面都有各種細則和條件。
12. 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眼前,當著那些在買賣契約上簽名作證的人眼前,以及當著所有坐在衛兵院子裡的猶大人眼前,我把買賣契約交給了瑪西雅的孫子、尼利亞的兒子巴錄。
13. 我當著這些人眼前吩咐巴錄說:
14. ‘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:你要拿這兩份買賣契約,就是那封好的和沒有加封的,放在一個瓦器裡,使它們可以長久保存。
15.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:將來在這地必再有人買房屋、田地和葡萄園。’
16. “我把買賣契約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,就向耶和華禱告,說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