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. 你曾用神蹟奇事、有力的手、伸出來的膀臂,和大而可畏的事,把你的子民以色列從埃及地領出來。
22. 你把這地賜給他們,就是你向他們列祖起誓,要賜給他們的流奶與蜜之地。
23. 他們進去,得到這地為業,卻不聽從你的話,也不遵行你的律法;你吩咐他們行的一切事,他們都沒有行,因此你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身上。
24. 看哪!敵人已經迫近,築壘攻取這城。這城要因刀劍、饑荒和瘟疫的緣故,交在攻擊他們的迦勒底人手中;你所說的都實現了,你也親眼看見了。
25. 但主耶和華啊!是你對我說:“你要用銀子買下那塊田地,請證人作證。”其實這城已經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。’”
26.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,說:
27. “看哪!我是耶和華,是全人類的 神;在我有難成的事嗎?
28. 因此耶和華這樣說:‘看哪!我必把這城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,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,他必攻取這城。
29. 攻打這城的迦勒底人必進來,放火燒城,城中的房屋都必燒光,因為這城的居民曾在那些房屋的屋頂上向巴力燒香,向別神澆奠祭,惹我發怒。
30. 事實上,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自幼以來,就專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;以色列人的手所作的,無不惹我發怒。’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31. ‘因為這城自從建造的那天,直到今日,都不斷惹起我的怒氣和烈怒,以致我要把她從我面前除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