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他們是以色列人:嗣子的名分、榮耀、眾約、律法、敬拜的禮儀和各樣的應許,都是他們的。
5. 蒙揀選的列祖也是他們的祖宗;按肉身來說,基督也是出自他們這一族。其實,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稱頌的 神。阿們。
6. 當然,這不是說 神的話落了空,因為出自以色列的,不都是以色列人;
7. 也不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就都成為他的兒女,只有“以撒生的,才可以稱為你的後裔”,
8. 這就是說,肉身生的兒女並不是 神的兒女,只有憑著應許生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
9.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:“明年這個時候我要來,撒拉必定生一個兒子。”
10. 不但如此,利百加也是這樣:既然從一個人,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