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弟兄們,我對懂得律法的人說,你們不曉得律法管轄人,是在他活著的期間嗎?
2. 一個已婚的婦人,在丈夫活著的時候,她是受律法約束歸屬丈夫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丈夫在律法上的約束。
3. 所以,當丈夫還活著的時候,如果她歸屬別的男人,就稱為淫婦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律法的約束,如果她歸屬別的男人,也不是淫婦。
4. 這樣,我的弟兄們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對律法來說也已經死了,使你們歸屬另一位,就是那從死人中復活的,為的是要我們結果子給 神。
5. 我們從前屬肉體的時候,罪惡的情慾藉著律法在我們的肢體裡發動,就結出死亡的果子。
6. 但現在,我們既然向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的約束,好讓我們用心靈的新樣子,而不用儀文的舊方式來服事主。
7. 這樣,我們可以說甚麼呢?難道律法是罪嗎?絕對不是。不過,如果不是藉著律法,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;如果不是律法說“不可貪心”,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。
8. 但罪趁著機會,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,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9. 在沒有律法的時候,我是活的;但誡命一來,罪就活了,我就死了。
10. 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,反而使我死了;
11. 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,並且殺了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