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2:8-21 新譯本 (CNV)

8. 卻以震怒和憤恨報應那些自私自利、不順從真理而順從不義的人;

9. 把患難和愁苦加給所有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,

10. 卻把榮耀、尊貴與平安賜給所有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
11. 因為 神並不偏待人。

12. 凡不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,將不按律法而滅亡;凡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,將按律法受審判。

13. 因為在 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而是行律法的得稱為義。

14. 沒有律法的外族人,如果按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;

15. 這就表明律法的作用是刻在他們的心裡,有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,他們的思想互相較量,或作控告、或作辯護。

16. 這也要照著我所傳的福音,在 神藉著耶穌基督審判各人隱情的那一天,彰顯出來。

17. 你身為猶太人,倚靠律法,仗著 神誇口,

18. 而且明白他的旨意,又從律法得了教導,能夠辨別甚麼是好的,

19. 自信是瞎子的嚮導,在黑暗中的人的光,

20. 愚昧人的導師,小孩子的教師,在律法上得了整套的知識和真理;

21. 你既然教導別人,難道不教導自己嗎?你傳講不可偷竊,自己卻偷竊嗎?

羅馬書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