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. 父怎樣叫死人復活,使他們得生命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得生命。
22. 父不審判人,卻已經把審判的權柄完全交給子,
23. 使所有的人尊敬子好像尊敬父一樣。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那差他來的父。
24.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,那聽見我的話又信那差我來的,就有永生,不被定罪,而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
25.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
26. 就如父是生命的源頭,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的源頭,
27. 並且把執行審判的權柄賜給他,因為他是人子。
28.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,因為時候將到,那時所有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
29. 並且都要出來;行善的復活得生命,作惡的復活被定罪。
30. “我靠著自己不能作甚麼,我怎樣聽見,就怎樣審判。我的審判是公義的,因為我不尋求自己的意思,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旨意。
31. 我若為自己作證,我的見證就不真。
32. 然而另有一位為我作證的,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見證是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