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31:26-40 新譯本 (CNV)

26. 我若見太陽照耀,或明月行在空中,

27. 以致心中暗暗地受到迷惑,用自己的嘴親手;

28. 那麼這也就是該受審判的罪孽,因為我欺哄了高高在上的 神。

29. 我若因恨我的人遭災禍而歡喜,或因他遇患難而高興;

30. 我並沒有容許我的口犯罪,咒詛他的性命。

31. 我家裡的人若沒有說:‘誰能找出哪一個沒有飽吃他的肉食的呢?’

32. 旅客沒有在街上過夜,我的門向過路的人是敞開的。

33. 我若像亞當遮掩我的過犯,把我的罪孽藏在懷中,

34. 因為我懼怕群眾,宗族的藐視又使我驚恐,以致我靜默不言,足不出門。

35. 但願有一位肯聽我的,看哪!這是我所劃的押,願全能者回答我,願那與我爭訟的寫好狀詞。

36. 我定要把它帶到我的肩上,綁在我的頭上為冠冕。

37. 我要向他述說全部的行為,又像王子一般進到他面前。

38. 我的田地若呼冤控告我,地的犁溝若都一同哀哭;

39. 我若吃地裡的出產而不給價銀,或使地主氣絕身亡,

40. 就願蒺藜長出來代替小麥,臭草代替大麥。”  約伯的話說完了。

約伯記 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