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 31:18-32 新譯本 (CNV)

18. 自我幼年時,孤兒與我一同長大,以我為父,從我出母腹以來,我就善待寡婦。

19. 我若見人因無衣服死亡,或貧窮人毫無遮蓋;

20. 他若不因我的羊毛得溫暖,他的心若不向我道謝;

21. 我若在城門見有支持我的,就揮手攻擊孤兒,

22. 就願我的肩頭從肩胛脫落,願我的前臂從上臂折斷;

23. 因為 神所降的災難使我恐懼,因他的崇高我不敢妄為。

24. 我若以黃金為我所信靠的,又對精金說:‘你是我所靠賴的’;

25. 我若因為財物豐裕,或因為我多獲財利而歡喜;

26. 我若見太陽照耀,或明月行在空中,

27. 以致心中暗暗地受到迷惑,用自己的嘴親手;

28. 那麼這也就是該受審判的罪孽,因為我欺哄了高高在上的 神。

29. 我若因恨我的人遭災禍而歡喜,或因他遇患難而高興;

30. 我並沒有容許我的口犯罪,咒詛他的性命。

31. 我家裡的人若沒有說:‘誰能找出哪一個沒有飽吃他的肉食的呢?’

32. 旅客沒有在街上過夜,我的門向過路的人是敞開的。

約伯記 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