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耶和華恨惡的事有六樣,連他心裡厭惡的,共有七樣,
17. 就是高傲的眼、說謊的舌頭、流無辜人血的手、
18. 圖謀惡事的心、快跑行惡的腳、
19. 說謊的假證人,和在弟兄中散布紛爭的人。
20. 我兒,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,不可離棄你母親的訓誨。
21. 要把它們常常繫在你的心上,綁在你的頸項上。
22. 你行走的時候,它們必引導你;你睡覺的時候,它們必保護你;你醒來的時候,它們必和你交談。
23. 因為誡命是燈,訓誨是光,出於管教的責備是生命之道,
24. 能保護你遠離邪惡的女人,遠離妓女諂媚的舌頭。
25. 你心裡不要貪戀她的美色,也不要給她的媚眼勾引。
26. 因為妓女使人只剩一塊餅,通姦的婦人獵取人寶貴的生命。
27. 如果人把火藏在懷裡,他的衣服怎能不燒著呢?
28. 如果人在火炭上行走,他的腳怎能不灼傷呢?
29. 凡是和別人的妻子通姦的,也是這樣;凡是親近她的,都必不免受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