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5:5-16 新譯本 (CNV)

5. 那時,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,要把耶和華的話告訴你們;你們因為懼怕那火,所以沒有上到山上來,耶和華說:

6. “‘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,曾經把你從埃及地,從為奴之家領出來。

7. “‘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
8. “‘你不可為自己做偶像,也不可做天上、地下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象。

9. 不可跪拜它們,也不可事奉它們,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忌邪的 神;恨惡我的,我必追討他們的罪,從父親到兒子,直到三四代。

10. 愛我和遵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施慈愛,直到千代。

11. “‘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,因為妄稱耶和華的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
12. “‘要遵守安息日為聖日,照著耶和華你 神吩咐你的。

13. 六日要勞碌,作你一切工作。

14. 但第七日是屬於耶和華你 神的安息日;這一日,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牛驢和一切牲畜,以及你城裡的寄居者,不可作任何的工,好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享受安息。

15. 你要記住: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;耶和華你的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,把你從那裡領出來,因此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要守安息日。

16. “‘要孝敬父母,照著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的,使你可以得享長壽,也使你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上,得享福樂。

申命記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