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又哪一個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和典章,像我今日在你面前頒布的這一切律法呢?
9. “你只要自己謹慎,又要謹守你的心思,免得你忘了你親眼看見的事,又免得這些事在你有生之日離開你的心;總要把這些事傳給你的子子孫孫,
10. 免得你忘了你在何烈山,站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的那天。那時耶和華對我說:‘你要為我召集眾民,我要叫他們聽我的話,使他們在那地上生活的日子,可以學習敬畏我,又可以教訓自己的兒女。’
11. 那時,你們走前來,站在山下;山上有火燒著,火燄沖天,又有黑暗、密雲和幽暗。
12. 耶和華從火中對你們說話;你們只聽見聲音,卻沒有看見形象;只有聲音,
13. 把他的約,就是他吩咐你們遵守的那十條誡命,向你們宣布出來;又把它們寫在兩塊石版上。
14. 那時,耶和華也吩咐我把律例和典章教訓你們,使你們在將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
15. “所以你們要特別小心,謹慎自己,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一天,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象;
16. 恐怕你們敗壞自己,為自己製造偶像,製造任何神像的形象,無論是男像或是女像,
17. 或是地上各種走獸的像,或是飛翔在空中各類有翅膀的雀鳥的像,
18. 或是地上各種爬行的動物的像,或是地底下水裡各樣魚類的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