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4:6-22 新譯本 (CNV)

6. “不可拿人的磨,或是上磨石作抵押,因為這等於拿人的生命作抵押。

7. “如果發現有人拐帶了以色列人的一個兄弟,把他當作奴隸看待,或是把他賣了,那拐帶人的就要處死;這樣,你就把那惡從你中間除掉。

8. “在大痲風的災病上,你要謹慎自己,照利未支派的祭司指教你們的一切,認真地謹守遵行;我怎樣吩咐了他們,你們就要怎樣謹守遵行。

9. 你當記得你們出了埃及,在路上的時候,耶和華你的 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。

10. “如果你借東西給你的鄰舍,不論所借的是甚麼,總不可走進他的家裡去拿抵押。

11. 你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抵押拿出來給你。

12. 他若是個窮人,你不可留他的抵押過夜。

13. 到了日落的時候,你要把抵押品還給他,好使他可以用自己的衣服蓋著睡覺,他就給你祝福,這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,就算是你的義了。

14. “困苦貧窮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兄弟,或是寄居在你的地上你的城裡的,你都不可欺壓他。

15. 你要當日給他工錢,不可等到日落,因為他貧窮,把心放在工錢上,免得他對你不滿而呼求耶和華,你就有罪了。

16. “不可因兒子的罪處死父親,也不可因父親的罪處死兒子;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處死。

17. “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,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。

18. 你要記住你在埃及作過奴僕,耶和華你的 神把你從那裡救贖出來;所以我吩咐你要遵行這話。

19. “你在田間收割莊稼的時候,如果遺留一捆在田裡,就不可再回去拾取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;好使耶和華你的 神,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,賜福給你。

20. 你打橄欖樹以後,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。

21. 你收取葡萄園的葡萄以後,剩下的不可再摘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。

22. 你要記住你在埃及作過奴僕,所以我吩咐你遵行這話。”

申命記 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