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2:13-17 新譯本 (CNV)

13. “如果人娶妻,和她同房之後,就恨她,

14. 捏造可恥的事毀謗她,破壞她的名譽,說:‘我娶了這個女子,和她親近的時候,發現她沒有貞潔的憑據。’

15. 那少女的父母就要把那少女的貞潔憑據拿出來,帶到城門去見本城的長老。

16. 少女的父親要對長老說:‘我把我的女兒給這人作妻子,他卻恨她,

17. 捏造可恥的事毀謗她,說:“我發現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。”其實這就是我女兒的憑據。’於是,他們就把衣服鋪在那城的長老面前。

申命記 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