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官長也要對人民宣告:‘誰建造了新房屋,還沒有行過奉獻禮的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死在戰場上,別人去為他的房屋行奉獻禮。
6. 誰栽種了葡萄園,還沒有享用過它的果子的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死在戰場上,別人去享用它的果子。
7. 誰與女子訂了婚,還沒有迎娶的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死在戰場上,別人去娶了她。’
8. 官長又要對人民宣告:‘誰是懼怕、膽怯的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使他兄弟的心融化,像他的心一樣。’
9. 官長對人民講完了話,就要指派軍官統率他們。
10. “你臨近一座城,要攻打那城的時候,要先向那城提和議。
11. 如果那城以和平的話回答你,給你開門,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作苦工,服事你。
12. 如果那城不肯與你言和,卻要與你作戰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
13.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在你手裡的時候,你要用利刃殺盡城裡所有的男丁。
14. 只有婦人、小孩子、牲畜和城裡所有的一切,就是一切戰利品,你都可以據為己有,你的仇敵的戰利品,你都可以吃用,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。
15. 離開你很遠的各城,不是屬於這些國民的城,你都要這樣對待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