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8:1-4 新譯本 (CNV)

1. “利未支派的祭司和利未整個支派,在以色列中,必無分無業;他們所吃的,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他們應得的一份。

2. 利未人在兄弟中必沒有產業,耶和華就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應許他們的。

3. “祭司從人民應得的分是這樣:人無論是獻牛或是獻羊,要把前腿、兩腮和胃給祭司。

4.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穀、新酒、新油和初剪的羊毛給他。

申命記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