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2:7-16 新譯本 (CNV)

7. 在那裡,就是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,你們和你們的家人都可以吃;並且要因你們手所作的一切事,都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而歡樂。

8.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,是行各人看為正的事,你們將來不可以這樣行;

9. 因為你們現在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安息地和產業。

10. 但是你們過了約旦河,住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承受為業的地,又使你們太平,脫離你們周圍的所有仇敵,安居樂業,

11. 那時,你要把我吩咐你們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、十分之一的禮物和手中的貢獻,以及你們向耶和華許願要獻的最美的一切還願祭,都要帶到耶和華你們的 神選擇作為立他名的地方。

12. 你們和你們的兒女、僕婢,以及住在你們城裡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,因為利未人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
13. 你要自己謹慎,不可在你看見的任何地方獻上你的燔祭;

14. 只要在耶和華從你的一個支派中揀選的地方,在那裡獻上你的燔祭,在那裡行我吩咐你的一切事。

15. “不過在你的各城裡,你都可以照著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福分,隨意殺牲吃肉。不潔淨的人和潔淨的人都可以吃,像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樣。

16. 只有血,你們不可吃;要倒在地上,像倒水一樣。

申命記 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