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2:20-31 新譯本 (CNV)

20. “耶和華你的 神,照著他應許你的,擴張了你的境界的時候,如果你因心裡渴想吃肉,說:‘我想吃肉。’那麼,你就可以隨意吃肉。

21. 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作立他名的地方,如果離開你太遠,你就可以照著我吩咐你的,把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殺了,可以在你的城裡隨意地吃。

22. 你吃那肉,好像人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樣;不潔淨的人和潔淨的人都可以一起吃。

23.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,不可吃血,因為血就是生命;你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。

24. 你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像倒水一樣。

25. 你不可吃血,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孫孫得享福樂,因為你行了耶和華看為正的事。

26. 只是你要把你應有的聖物和你的還願祭,都帶到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去,

27. 把你的燔祭、肉和血,都獻在耶和華你的 神的祭壇上;其他的祭的血,要倒在耶和華你的 神的祭壇上;至於那肉,你卻可以吃。

28. 你要謹慎聽從我吩咐你的這一切話,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孫孫永遠得享福樂,因為你行了耶和華看為好為正的事。

29. “耶和華你的 神把你將要進去趕走的列國的民,從你的面前除滅以後,你就得著他們的地,住在那裡。

30. 那時,你要自己謹慎,不可在他們從你的面前被消滅以後,隨從他們的惡俗而陷入網羅,也不可求問他們的神,說:‘這些國的人怎樣事奉他們的神,我也要這樣行。’

31.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 神這樣行,因為耶和華恨惡的一切可厭惡的事,他們都向他們的神行了,甚至把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,獻給他們的神。

申命記 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