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“不過在你的各城裡,你都可以照著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福分,隨意殺牲吃肉。不潔淨的人和潔淨的人都可以吃,像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樣。
16. 只有血,你們不可吃;要倒在地上,像倒水一樣。
17. 你的五穀、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,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和你所許一切還願的祭、你甘心獻的祭和你手中的貢獻,都不可在你的城裡吃;
18. 你只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,和在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的地方吃,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,以及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;你也要因你手所作的一切事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歡樂。
19. 你要自己謹慎,你在你那地上的日子,永不可丟棄利未人。
20. “耶和華你的 神,照著他應許你的,擴張了你的境界的時候,如果你因心裡渴想吃肉,說:‘我想吃肉。’那麼,你就可以隨意吃肉。
21. 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作立他名的地方,如果離開你太遠,你就可以照著我吩咐你的,把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殺了,可以在你的城裡隨意地吃。
22. 你吃那肉,好像人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樣;不潔淨的人和潔淨的人都可以一起吃。
23.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,不可吃血,因為血就是生命;你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。
24. 你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像倒水一樣。
25. 你不可吃血,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孫孫得享福樂,因為你行了耶和華看為正的事。
26. 只是你要把你應有的聖物和你的還願祭,都帶到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去,
27. 把你的燔祭、肉和血,都獻在耶和華你的 神的祭壇上;其他的祭的血,要倒在耶和華你的 神的祭壇上;至於那肉,你卻可以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