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1:18-28 新譯本 (CNV)

18. “所以你們要把我這些話放在心裡,存在意念中;要繫在手上作記號,戴在額上作頭帶。

19. 你們也要把這些話教訓你們的兒女,無論你是坐在家裡,行在路上,躺下,或是起來,都要講論。

20. 你要把這些話寫在你房屋的門柱上和城門上,

21. 為要叫你們和你們的子孫的日子,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,可以增多,像天覆地的年日那樣多。

22. 如果你們殷勤謹守遵行我吩咐你們的這一切誡命,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,行他的一切道路,又緊緊地依靠他,

23. 耶和華就必從你們面前把這些國民都趕出去,你們就必佔領比你們大比你們強的國民的地。

24. 你們腳掌所踏的地,都必屬於你們;從曠野到黎巴嫩,從幼發拉底河直到西海,都要作你們的境界。

25. 必沒有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;耶和華你們的 神,必照著他對你們所說的,使害怕和驚懼你們的心臨到你們將要踏足之地的居民。

26. “看哪,我今日把祝福和咒詛都擺在你們面前。

27. 如果你們聽從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吩咐你們的,你們就必蒙賜福;

28. 如果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誡命,偏離了我今日吩咐你們要走的道路,去隨從你們素來不認識的別神,你們就必受咒詛。

申命記 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