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:7-20 新譯本 (CNV)

7. 現在你們要轉回,起程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去,到那些住在亞拉巴、山地、低地、南地、沿海一帶、迦南人的地、黎巴嫩,直到大河,就是幼發拉底河一帶的地方去。

8. 看哪,我把這地擺在你面前,你們要進去,佔領這地為業,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的後裔的地。’

9. “那時,我曾經對你們說:‘你們的重擔,我獨自一人無法擔當。

10. 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多起來;你們看,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。

11. 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,使你們比現在更多千倍,又照著他應許你們的話,賜福給你們。

12. 我獨自一人怎能擔得起你們的重擔、責任和你們爭訟的事呢?

13. 你們要按著支派選出一些有智慧、有見識、有經驗的人,我就立他們作你們的首領。’

14. 你們回答我,說:‘你吩咐我們作的事很好。’

15. 我就選出你們眾支派中的領袖,就是有智慧有經驗的人;按著你們的支派,立他們作管理你們的首領,就是作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和其他官長。

16. “那時,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,說:‘你們在兄弟中聽訟,無論是兄弟彼此訴訟,或是與同居的外地人訴訟,都要按著公義審判。

17. 審判的時候,不可偏袒人;無論貴賤尊卑,都要一樣地聽訟;不可怕人的情面,因為審判是屬於 神的;如果你們遇見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裡來,讓我審斷。’

18. 那時,我把你們當作的一切事,都吩咐了你們。

19. “我們照著耶和華我們的 神吩咐我們的,從何烈山起行,走過你們所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,沿著到亞摩利人山地的路而行;後來到了加低斯.巴尼亞。

20. 我對你們說:‘你們已經到了亞摩利人的山地,就是耶和華我們的 神賜給我們的。

申命記 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