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,使你們比現在更多千倍,又照著他應許你們的話,賜福給你們。
12. 我獨自一人怎能擔得起你們的重擔、責任和你們爭訟的事呢?
13. 你們要按著支派選出一些有智慧、有見識、有經驗的人,我就立他們作你們的首領。’
14. 你們回答我,說:‘你吩咐我們作的事很好。’
15. 我就選出你們眾支派中的領袖,就是有智慧有經驗的人;按著你們的支派,立他們作管理你們的首領,就是作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和其他官長。
16. “那時,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,說:‘你們在兄弟中聽訟,無論是兄弟彼此訴訟,或是與同居的外地人訴訟,都要按著公義審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