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如果那人沒有近親可以把所虧負的賠償給他,所虧負的,就要還給耶和華,就是歸給祭司,此外還要獻上為他贖罪的代罪公綿羊。
9. 以色列人的一切聖物中,奉給祭司為舉祭的,都要歸給祭司。
10. 各人所獻的聖物,要歸給祭司;人無論獻給祭司甚麼,都要歸給祭司。”
1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2.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:無論甚麼人,如果他的妻子背離丈夫,對他不忠,
13. 有人和她同寢,事情瞞過了丈夫,沒有被查出,沒有見證人指證她,犯罪時也沒有被人捉住;
14. 如果她的丈夫生了疑心,疑忌妻子,而妻子實在是被玷污了;又或者丈夫生了疑心,疑忌妻子,而妻子並沒有被玷污,
15. 這人就要把妻子帶到祭司那裡,又要為她帶來供物,就是大麥麵一公斤,不可澆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為這是疑忌的素祭,是思念的素祭,使人思念罪孽。
16. “祭司要使那婦人走進來,站在耶和華面前。
17.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裡,又從帳幕的地面取些塵土,撒在水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