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.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來,作為記念,放在祭壇上焚燒,然後才叫婦人喝這水。
27. 祭司叫她喝了這水以後,如果她被人玷污,對自己的丈夫不忠,這招致咒詛的水就必進入她裡面,引起痛苦;她的肚腹必腫脹,大腿必消瘦;那婦人就要在她的族人中成為咒詛。
28. 但是,如果這婦人沒有被玷污,而是貞潔的,就不致受害,並且要懷孕生子。
29. “這是關於疑忌的律例:妻子在自己丈夫的權下,如果背離丈夫,被人玷污了;
30. 或是人生了疑忌的心,疑忌自己的妻子,他就要叫那婦人站在耶和華的面前,祭司要對她執行這法例。
31. 這樣,男人可以免罪,婦人就要擔當自己的罪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