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35:7-19 新譯本 (CNV)

7. 這樣,你們所要給利未人的城,共為四十八座,連城帶城郊都要給他們。

8. 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中,你們要把一些城給利未人,人多的就要多給,人少的就要少給;每個支派要照著自己承受的產業,把城分給利未人。”

9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10. 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‘你們過約旦河,進到迦南地的時候,

11. 就要選擇幾座城,給你們作避難城,讓誤殺人的,就是無心殺死人的,可以逃到那裡。

12. 它們可以作你們逃避報仇者的避難城,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,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。

13. 你們指定的城,要給你們作六座避難城。

14. 在約旦河東面,你們要分出三座城;在迦南地,你們也要分出三座城,都要作避難城。

15.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外族人,以及他們中間居住的人作避難城,使無心殺人的人,都可以逃到那裡去。

16. “‘如果人用鐵器打人,以致把人打死,他就是故意殺人的;故意殺人的必被處死。

17. 如果人手裡拿著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人,以致把人打死,他就是故意殺人的;故意殺人的必被處死。

18. 如果人手裡拿著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人,以致把人打死,他就是故意殺人的;故意殺人的必被處死。

19. 報血仇的,要親自把那故意殺人的殺死;一遇見他,就可以殺死他。

民數記 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