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. “‘第六日,要獻公牛八頭、公綿羊兩隻、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;
30. 並且為公牛、公綿羊和公羊羔,按著數目,照著規例,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;
31.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,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
32. “‘第七日,要獻公牛七頭、公綿羊兩隻、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十四隻;
33. 並且為公牛、公綿羊和公羊羔,按著數目,照著規例,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;
34.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,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
35. “‘第八日,你們要有盛會;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,
36. 只要給耶和華獻燔祭,作馨香的火祭,就是公牛一頭、公綿羊一隻、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七隻;
37. 並且為公牛、公綿羊和公羊羔,按著數目,照著規例,獻上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;
38.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,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
39. “‘在那些為還願或是甘心所獻,作你們的燔祭、素祭、奠祭,或是平安祭的以外,這些是在你們規定的時期內,要獻給耶和華的祭物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