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8:21-31 新譯本 (CNV)

21. 為那七隻公羊羔,每隻要獻一公斤;

22. 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為你們贖罪。

23. 除了早晨的燔祭,就是常獻的燔祭以外,還要把這些祭物獻上。

24. 一連七日,每日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,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的。

25. 第七日你們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。

26. “‘在初熟日,即七七節那一天,你們把新素祭獻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,

27. 只要把燔祭作為馨香的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公羊羔。

28. 同獻的素祭,是用油調和的細麵,為每頭公牛要獻三公斤;為每隻公綿羊,要獻兩公斤;

29. 為那七隻公羊羔,每隻要獻一公斤;

30. 還要獻一隻公山羊,為你們贖罪;

31. 除了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外,你們還要獻上這些祭物和同獻的奠祭,都要沒有殘疾的。’”

民數記 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