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他們要與你聯合,也要守會幕的本分,辦理會幕的一切事務;只是外人不可走近你們。
5.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祭壇,免得震怒再臨到以色列人。
6. 我已經把你們的親族利未人,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,給你們作禮物獻與耶和華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
7. 你和你的兒子,要與你一同守你們祭司的職分,辦理一切屬祭壇和幔子內的事;你們要這樣供職。我把祭司的職分賜給你們作服事我的賞賜;外人若是近前來,必被處死。”
8. 耶和華對亞倫說:“我已經把保留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,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,作為永遠應得的分。
9. 以色列人所獻一切不經過火、至聖的供物,就是一切素祭、一切贖罪祭和一切贖愆祭,都要作至聖的物,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
10. 你要在至聖的地方吃,凡是男的都可以吃;你要以此物為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