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 燔祭和贖罪祭,不是你所喜悅的;
7. 那時我說:‘看哪!我來了,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, 神啊!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。’”
8. 前面說:“祭品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不是你所要的,也不是你所喜悅的。”這些都是按照律法獻的;
9. 接著又說:“看哪!我來了,是要遵行你的旨意。”可見他廢除那先前的,為要建立那後來的。
10. 我們憑著這旨意,藉著耶穌基督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已經成聖。
11. 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著事奉,多次獻上同樣的祭品,那些祭品永遠不能把罪除去。
12. 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,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