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伯來書 10:26-36 新譯本 (CNV)

26. 如果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,還是故意犯罪,就再沒有留下贖罪的祭品了;

27. 只好恐懼地等待著審判,和那快要吞滅眾仇敵的烈火。

28. 如果有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,憑著兩三個證人,他尚且得不到憐憫而死;

29. 何況是踐踏 神的兒子,把那使他成聖的立約的血當作俗物,又侮辱施恩的聖靈的人,你們想想,他不是應該受更嚴厲的刑罰嗎?

30.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過:“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”又說:“主必定審判他自己的子民。”

31. 落在永活的 神手裡,真是可怕的。

32. 你們要回想從前的日子,那時,你們蒙了光照,忍受了許多痛苦的煎熬;

33. 有時在眾人面前被辱罵,遭患難;有時卻成了遭遇同樣情形的人的同伴。

34. 你們同情那些遭監禁的人;你們的家業被搶奪的時候,又以喜樂的心接受,因為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。

35. 所以,你們不可丟棄坦然無懼的心,這樣的心是帶有大賞賜的。

36. 你們還需要忍耐,好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,可以領受所應許的。

希伯來書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