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. 我們不可放棄聚會,好像有些人的習慣一樣;卻要互相勸勉。你們既然知道那日子臨近,就更應該這樣。
26. 如果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,還是故意犯罪,就再沒有留下贖罪的祭品了;
27. 只好恐懼地等待著審判,和那快要吞滅眾仇敵的烈火。
28. 如果有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,憑著兩三個證人,他尚且得不到憐憫而死;
29. 何況是踐踏 神的兒子,把那使他成聖的立約的血當作俗物,又侮辱施恩的聖靈的人,你們想想,他不是應該受更嚴厲的刑罰嗎?
30.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過:“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”又說:“主必定審判他自己的子民。”
31. 落在永活的 神手裡,真是可怕的。
32. 你們要回想從前的日子,那時,你們蒙了光照,忍受了許多痛苦的煎熬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