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 10:36-39 新譯本 (CNV)

36. 又要照著律法所寫的,把我們頭胎的兒子和牲畜,就是我們頭胎的牛羊,都帶到我們 神的殿,交給在我們 神的殿供職的祭司。

37. 並且把我們最好的麵粉和舉祭,各樣樹上的果子、新酒、新油,都帶給祭司,交到我們 神殿的倉庫;又要把我們田地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,利未人可以在我們所有城鎮的耕地收取十分之一的出產。

38. 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出產的時候,要有一個作祭司的亞倫的子孫與他們在一起;利未人要從這十分之一中,抽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的殿,交到庫房的貯藏室。

39.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把五穀、新酒、新油作舉祭,帶到貯存聖所器皿的貯藏室,就是供職的祭司、守門的和歌唱的居住的地方。我們決不會疏忽供應我們 神的殿。

尼希米記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