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 但是我們不能把我們自己的女兒給他們作妻子。”因為以色列人曾經起誓說:“把女兒給便雅憫人作妻子的,是可咒詛的。”
19. 他們又說:“看哪,每年在示羅都舉行耶和華的節期;示羅就是在伯特利的北面,從伯特利上示劍的大路的東面,在利波拿的南面。”
20. 於是他們吩咐便雅憫人說:“你們去在葡萄園中設下埋伏;
21. 在那裡觀看,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的時候,你們就從葡萄園出來,從示羅的女子中,各搶一個作妻子,然後回便雅憫地去。
22. 如果她們的父親或是兄弟來與我們爭論,我們就對他們說:‘求你們恩待他們吧,因為我們在戰場上沒有給他們留下女子作妻子,而且這次又不是你們把女兒給他們;若是你們給的,你們就有罪了。’”
23. 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行了:按著他們的數目,從跳舞的女子中強搶她們作妻子,然後離開那裡,回到自己的地業去,重建城市,住在其中。
24. 那時,以色列人離開那裡,各人回到自己的支派和自己的家族去;他們離開那裡,各人回到自己的地業去。
25. 在那些日子,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都行自己看為對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