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 3:12-22 新譯本 (CNV)

12. 得勝的,我要叫他在我 神的聖所裡作柱子,他決不再出去,我也要把我 神的名,和我 神的城的名,就是那從天上、從我 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,以及我的新名,都寫在他身上。

13.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的就應當聽。’

14. “你要寫信給在老底嘉教會的使者,說:‘那位阿們的,忠信真實的見證人, 神創造萬有的根源,這樣說:

15. 我知道你的行為,你不冷也不熱;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。

16. 因為你好像溫水,不熱也不冷,所以我要把你從我口中吐出去。

17. 你說:我是富足的,已經發了財,毫無缺乏。卻不知你是困苦的、可憐的、貧窮的、瞎眼的、赤身的。

18. 我勸你向我買精煉的金子,使你富足;又買白衣穿上,使你赤身的羞恥不會顯露出來;也買眼藥膏抹你的眼睛,使你可以看見。

19. 凡是我所愛的,我就責備管教;所以你要熱心,也要悔改。

20. 看哪!我站在門外敲門;如果有人聽見我的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裡去,我要跟他在一起,他也要跟我在一起吃飯。

21. 得勝的,我必定賜他和我一同坐在我的寶座上,正像我得了勝和我父一同坐在他的寶座上一樣。

22.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的就應當聽。’”

啟示錄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