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2:15-19 新譯本 (CNV)

15. 我們生來是猶太人,不是外族中的罪人;

16. 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是靠行律法;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。

17. 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然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使人犯罪的嗎?絕對不是。

18. 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,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。

19.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。

加拉太書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