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 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,要與他商議。
7. 雅各的兒子聽見了這事,就從田間回來;各人都感到非常悲痛和忿怒,因為示劍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,就是把雅各的女兒姦污了,這是不應該作的。
8. 哈抹與他們商議說:“我兒子示劍的心依戀你們家的女兒,請你們把她給我的兒子為妻吧。
9. 你們與我們可以彼此結親;你們可以把女兒嫁給我們,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為妻。
10. 這樣,你們可以與我們同住;這地就擺在你們面前,只管在其中居住,來往作買賣,購置產業吧。”
11. 示劍對底拿的父親和她的兄弟說:“但願我得你們的喜悅,無論你們要甚麼,我必給你們。
12. 任由你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多大的禮物,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,只要你們把這少女給我為妻就是了。”
13. 雅各的眾子,因為示劍姦污了他們的妹妹底拿,就用欺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,
14. 對他們說:“我們不能把妹妹給一個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,因為那是我們的恥辱。
15. 只有一個條件,我們才可以答允你們,就是你們當中所有的男子都受割禮,像我們一樣。
16. 我們就可以把女兒嫁給你們,也可以娶你們的女兒為妻;我們可以與你們同住,大家成為一族人。
17. 但如果你們不肯聽從我們受割禮,我就要把我們家的女兒帶走了。”
18. 哈抹和他兒子示劍覺得他們的提議很好。
19. 那少年就立刻照著去作,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;他在他父親的全家中又是最受尊敬的。
20. 哈抹和他兒子示劍來到自己的城的門口,對城裡的人說:
21. “這些人與我們和平相處,不如讓他們在這地居住,來往作買賣吧。這地兩邊都很寬闊,可以容納他們;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,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