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我們就可以把女兒嫁給你們,也可以娶你們的女兒為妻;我們可以與你們同住,大家成為一族人。
17. 但如果你們不肯聽從我們受割禮,我就要把我們家的女兒帶走了。”
18. 哈抹和他兒子示劍覺得他們的提議很好。
19. 那少年就立刻照著去作,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;他在他父親的全家中又是最受尊敬的。
20. 哈抹和他兒子示劍來到自己的城的門口,對城裡的人說:
21. “這些人與我們和平相處,不如讓他們在這地居住,來往作買賣吧。這地兩邊都很寬闊,可以容納他們;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,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。
22. 但是只有一個條件,這些人才應允與我們同住,大家成為一族人,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子都受割禮,好像他們受了割禮一樣。
23. 這樣他們的牲畜、財產和所有的牲口,不都要歸我們所有嗎?只要我們應允他們的條件,他們就與我們同住了。”
24. 所有從城門出入的人,都聽從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。於是,所有從城門出入的男子,都受了割禮。
25. 到了第三天,他們正在疼痛的時候,雅各的兩個兒子,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拿著刀劍,趁著他們想不到的時候,進了那城,把所有的男子都殺了。
26. 又用刀劍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,然後從示劍的家裡把底拿帶走。
27. 雅各的兒子因為他們的妹妹被人姦污了,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,搶掠那城,
28. 奪去他們的羊群、牛群和驢,以及城裡和田間所有的,
29. 又把他們所有的財物、孩子和婦女都擄去。屋裡所有的東西,都搶掠一空。
30.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:“你們連累了我,使我在這地的居民,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間,成了可憎的人。我們人數不多,如果他們聯合起來對付我,攻擊我,我和我的家就必滅絕了。”
31. 他們回答說:“他怎可以待我們的妹妹好像妓女一樣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