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6:27-30 新譯本 (CNV)

27. 接觸過這祭肉的,必成為聖。沾了祭牲的血,必須清理;血濺在衣服上,應該在聖潔的地方洗淨,

28. 煮祭物的瓦器卻要打碎;如果煮祭物的是銅器,只需用水沖洗。

29. 祭司家中的男丁,都可以吃祭肉;這是至聖的。

30. 但是任何贖罪祭,如果它的血帶進了會幕在聖所內進行贖罪,祭肉就不可吃;必須用火燒盡。”

利未記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