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5:3-6 新譯本 (CNV)

3. 或有人摸了人的污穢,他沒有留意沾染了甚麼污穢;他一知道,就有罪了。

4. 或有人嘴唇輕率發誓,無論是出於惡意或是出於好意,他沒有留意起了甚麼誓;他一知道,就有罪了。

5. 如果他在任何一件事上犯了罪,就要承認自己所犯的罪;

6. 他要為所犯的罪,把贖愆祭帶到耶和華面前當作贖罪祭,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綿羊羔或山羊;祭司就為他的罪行贖罪。

利未記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