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3:1-6 新譯本 (CNV)

1. “人的供物若是作平安祭,如果獻的是牛,必須在耶和華面前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母牛;

2. 他要按手在他的供物的頭上,在會幕門口宰殺牠;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。

3. 他要從平安祭中奉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把遮蓋內臟的脂肪,和內臟上的一切脂肪,

4. 兩腎和腎上近腰旁的脂肪,和腎旁的肝葉,一起取下。

5.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放在祭壇炭火上的木柴上面,在燔祭上焚燒,作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

6. 人若是獻羊作平安祭的供物給耶和華,必須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或母羊。

利未記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