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6:28-41 新譯本 (CNV)

28. 我就必發烈怒,與你們作對;我要按著你們的罪,再加重七倍管教你們。

29. 你們要吃自己兒子的肉,女兒的肉也要吃。

30. 我必毀壞你們的邱壇,砍倒你們的香壇,把你們的屍體扔在你們仆倒的偶像上面;我的心必厭棄你們。

31. 我必使你們的城市變為荒場,使你們的聖所荒涼;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祭。

32. 我要使地荒涼,連住在那裡的仇敵也驚奇。

33. 我要把你們分散在萬國中,我又拔出刀來追趕你們;你們的地成為荒涼,你們的城市變成荒場。

34. “當那地荒涼,你們又住在仇敵之地的時候,地就享受安息;那地要休歇,享受安息。

35. 因為你們居住在那裡的時候,地不能在你們的安息年中享受安息,唯有在荒涼的日子,才可享安息。

36.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,我必使他們在仇敵之地膽戰心驚;風吹落葉也會嚇跑他們;他們必逃跑,好像逃避刀劍一樣;雖然無人追趕,他們卻跌倒。

37. 雖然無人追趕,他們卻像面臨刀劍,彼此撞跌;你們在仇敵面前,不能站立得住。

38. 你們要在萬國中滅亡;仇敵之地必吞滅你們。

39. 你們剩下的人,必因自己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,也因犯了祖先的罪孽日漸衰弱。

40. “那時他們就會承認自己的罪孽和他們祖先的罪孽,就是他們對我不忠的過犯,又承認因為行事與我的心意相違,

41. 以致我也與他們作對,把他們帶到他們的仇敵之地。如果他們未受割禮的心這樣謙卑下來,情願接受他們罪孽的刑罰,

利未記 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