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5:38-45 新譯本 (CNV)

38.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,曾經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,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,而且要作你們的 神。

39. “你的兄弟在你那裡若是貧窮了,賣身給你,你不可逼他作奴僕的工作。

40. 他在你那裡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樣;他要服事你直到禧年。

41. 到了禧年,他和他的兒女要離開你,歸回他本家,歸回自己祖宗的地業。

42.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他們不可以賣作奴僕。

43. 你不可嚴嚴地轄制他,卻要敬畏你的 神。

44. 至於你需要的僕婢,可以來自你們四圍的列國,你們可以從他們中間購買奴婢。

45. 你們也可以從那些與你們住在一起的外人的兒女中,或是從他們的家族中,就是那些與你們在一起,在你們境內所生的,購買奴婢;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。

利未記 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