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“以下是耶和華的節日,你們在這些指定的日期要召集聖會。
5. “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6. 這月十五日是耶和華的無酵節;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7. 第一天應當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。
8. 這七天你們要每天獻火祭給耶和華;第七日應當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。”
9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0. 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,收割莊稼的時候,要把初熟莊稼的一捆帶到祭司那裡。
11.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搖禾捆,在安息日的次日把它搖一搖,使你們蒙悅納。
12. 你們搖禾捆的時候,要把一隻一歲、沒有瑕疵的公綿羊作燔祭獻給耶和華。
13. 同獻的素祭,是調油的細麵兩公斤,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;同獻的奠祭,是一公斤酒。
14. 無論是餅,是烘過的穀粒,或是新穗子,你們都不可吃,直等到你們把 神的供物帶來的那天,才可以吃;這要在你們的一切住處,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15. “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,把禾捆帶來作搖祭那日起,計算整整七個星期;
16. 到第七個星期的次日,共計五十天;那天你們要獻新的素祭給耶和華。
17. 要從你們的住處把兩個餅帶來作搖祭,每個是用細麵兩公斤,加酵烤成的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。
18. 你們要把一歲、沒有瑕疵的綿羊羔七隻,公牛犢一頭,公綿羊兩隻,作獻給耶和華的燔祭,牠們和同獻的素祭、奠祭,是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