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2:1-16 新譯本 (CNV)

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
2. “你要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,叫他們謹慎處理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,免得他們褻瀆我的聖名;我是耶和華。

3. 你要對他們說: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中,若是不潔淨,卻接近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我面前被剪除;我是耶和華。

4. 亞倫的後裔中,患了痲風病,或是血漏症的,都不可吃聖物,直到他潔淨了;觸摸了任何屍體的不潔或遺精的人,

5. 或是觸摸了任何使他玷污的爬蟲,或是摸了使他成為不潔淨的人,

6. 摸了這些的人,必不潔淨到晚上;如果他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聖物。

7. 日落之後,他就潔淨了,可以吃聖物,因為那是他的食物。

8. 自死的或是野獸撕裂的動物,他都不可吃,免得玷污自己;我是耶和華。

9. 他們要謹守我的命令,免得他們因褻瀆,擔罪而死;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

10. “所有外族人都不可吃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裡的人或是受雇的雇工,都不可吃聖物。

11. 但是祭司用自己銀子買來的僕人,就可以吃聖物;生在祭司家裡的人,他們可以吃他的食物。

12. 祭司的女兒若是嫁給外族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
13.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,或是被休的,而且沒有孩子,又回到自己的父家,像她年輕的時候一樣,她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;只是任何外族人都不可吃。

14. 人若是誤吃了聖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,與聖物一起交給祭司。

15.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獻上給耶和華的聖物,

16. 免得他們因吃了聖物而擔當罪孽過犯;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”

利未記 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