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1:3-6 新譯本 (CNV)

3. 或是仍是處女,未曾出嫁的姊妹等至親,祭司才可以玷污自己。

4. 祭司不可為了姻親而玷污,褻瀆自己的聖職。

5. 祭司不可剃光頭髮,鬍鬚的周圍不可剃掉,也不可紋身。

6. 他們要成為聖,歸向他們的 神,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,因為他們奉獻耶和華的火祭,他們 神的食物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

利未記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