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1:11-14 新譯本 (CNV)

11. 不可走近死屍,也不可為了父母玷污自己。

12. 他不可走出聖所,也不可褻瀆他 神的聖所,因為他 神膏立了他,使他分別為聖,我是耶和華。

13. 他要娶處女為妻。

14. 寡婦、被休的婦人、受玷辱的妓女,他都不可以娶;他只可以娶自己族人中的處女為妻。

利未記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