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0:2-14 新譯本 (CNV)

2. “你要對以色列人說:任何以色列人,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,把自己的兒子獻給摩洛,必要把他處死;本地的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。

3.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,因為他把自己的兒子獻給摩洛,玷污了我的聖所,褻瀆了我的聖名。

4. 如果有人把他的兒子獻給摩洛,而本地的人掩目不看,不把他處死,

5. 我就要向那人和他的家族變臉,把他和所有跟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,都從他們的族人中剪除。

6. “如果有人轉向交鬼的和行法術的,隨從他們行淫,我必向那人變臉,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。

7. 所以你們要使自己成為聖潔。你們要分別為聖,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
8.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,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。

9. “咒罵自己父母的,必要把他處死;他咒罵自己的父母,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
10. “如果有人與別人的妻子通姦,就是與鄰舍的妻子通姦,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。

11. 如果有人與父親的妻子同睡,就是揭露了他父親的下體,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;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
12. 如果有人與兒媳同睡,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;他們犯了亂倫的罪,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
13. 如果有人與男人同睡,像與女人同睡一樣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必要把他們處死,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。

14. 如果有人娶妻,又娶岳母,就是行了醜惡的事,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,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。

利未記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