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8:4-7 新譯本 (CNV)

4. 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,謹守我的律例,要遵照奉行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

5. 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;人應該遵行這些,按照它們生活,我是耶和華。

6. “你們任何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,揭露她的下體;我是耶和華。

7. 你不可揭露你父親的下體,就是你母親的下體;她是你的母親,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。

利未記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