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4:23-34 新譯本 (CNV)

23. 第八天,他為了自己得潔淨,要把這些祭物帶到會幕門口,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。

24. 祭司要取那隻作贖愆祭的公羊羔和那三分之一公升油;祭司把這些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當作搖祭;

25. 然後宰殺作贖愆祭的公羊羔,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。

26. 祭司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掌裡;

27. 用右手的一個指頭把左掌中的油,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。

28. 祭司又要把手中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,就是抹了贖愆祭牲的血的地方。

29. 祭司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
30. 那人就要按著自己的經濟能力獻上一隻斑鳩,或是一隻雛鴿。

31. 他要按著自己的經濟能力,獻上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,連同素祭一同獻上。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,為求潔淨的人贖罪。

32. 這是關於患了痲風病,但經濟能力不足夠預備正常潔淨禮祭物的人,應守的律例。”

33.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:

34. “你們進了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迦南地的時候,我給你們作產業之地的房屋,如果發霉,

利未記 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