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4:12-19 新譯本 (CNV)

12. 祭司取一隻公羊羔,獻作贖愆祭,取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獻上;祭司把這兩樣當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

13. 他要在聖潔的地方,就是宰殺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,宰殺那隻公羊羔,因為贖愆祭牲,像贖罪祭牲一樣,是至聖的,要歸祭司;

14.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。

15. 祭司又從那三分之一公升油中,取出一點來,倒在自己的左掌裡;

16. 把右手的一個指頭,蘸在左掌的油裡,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把油彈七次。

17. 然後祭司要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,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。

18. 祭司要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頭上;祭司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
19. 祭司要獻贖罪祭,為那得潔淨的人贖罪,使他脫離污穢,然後宰殺燔祭牲。

利未記 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