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 祭司取一隻公羊羔,獻作贖愆祭,取三分之一公升油一同獻上;祭司把這兩樣當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
13. 他要在聖潔的地方,就是宰殺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,宰殺那隻公羊羔,因為贖愆祭牲,像贖罪祭牲一樣,是至聖的,要歸祭司;
14.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,抹在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。
15. 祭司又從那三分之一公升油中,取出一點來,倒在自己的左掌裡;
16. 把右手的一個指頭,蘸在左掌的油裡,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把油彈七次。
17. 然後祭司要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以及右腳的大拇趾上,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。
18. 祭司要把手中剩下的油,抹在那得潔淨的人的頭上;祭司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19. 祭司要獻贖罪祭,為那得潔淨的人贖罪,使他脫離污穢,然後宰殺燔祭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