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那麼祭司就要察看;如果看見痲風布滿了他的全身,祭司就要宣布那患病者為潔淨;因為全身變白,就算是潔淨。
14. 但他身上甚麼時候出現紅腫的肉,他就成為不潔淨。
15. 祭司發現那紅腫的肉,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紅腫的肉原來是不潔淨的,是痲風病。
16. 但紅腫的肉若是再復原,又變成白,他就要到祭司那裡,
17. 祭司要察看;如果看見患處變白了,祭司就要宣布那患病者為潔淨的;他就潔淨了。
18. “人若是在皮肉上生了瘡,已經醫好了;
19. 但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色浮腫,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,他就要給祭司察看。
20. 祭司要察看;如果發現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上面的毛也變白了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這就是在瘡中發作出來的痲風病。
21. 但如果祭司察看病情,看見上面沒有白毛,也沒有深透皮膚,只是發暗而已,祭司就要把他隔離七天;
22. 如果在皮膚上蔓延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這就是痲風病。
23. 火斑若是在原處止住,沒有蔓延,就是瘡的疤痕,祭司就要宣布他為潔淨。
24. “如果人的皮肉發炎,發炎紅腫的肉成了火斑,白中帶紅,或是純白,
25. 祭司就要察看病情;如果發現火斑中的毛變白了,又有深透皮膚的現象,這就是從發炎發作出來的痲風病。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;這是痲風病。
26. 但如果祭司察看病情,看見火斑中沒有白毛,也沒有深透皮膚,只是發暗而已,祭司就要把他隔離七天。